一、总则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晋中信息学院淬炼商学院学生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
二、学科竞赛等级分类
学院根据《晋中信息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对学科竞赛实行分类及动态管理。《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竞赛项目名单”中所列的学科竞赛为A类(A类竞赛清单见附件);与A类学科竞赛项目所对应的省(市)级、分赛区级竞赛(选拔赛)、《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所列的其他竞赛及山西省组织的其他竞赛为B类;除A、B类学科竞赛项目外,经学校批准的其他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紧密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的竞赛为C类;经学校批准的各类校级比赛为D类。具体竞赛项目及级别见附录1《淬炼商学院学科竞赛目录》,项目名单根据学校发布情况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三、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标准
学科竞赛为选修课,学分0.5,按照学生所参加学科竞赛的级别及获奖等级,评定学科竞赛成绩,成绩为等级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具体见下表:
表: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标准
级别 | 获奖等级 | 成绩等级及学分 |
成绩等级 | 学分 |
A 类竞赛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优秀 | 0.5 |
三等奖、优秀奖 | 良好 | 0.5 |
B 类竞赛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优秀 | 0.5 |
三等奖、优秀奖 | 良好 | 0.5 |
C 类竞赛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 良好 | 0.5 |
三等奖、优秀奖 | 中等 | 0.5 |
D类竞赛 |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 中等 | 0.5 |
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说明
1.学科竞赛成绩评定依据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科竞赛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奖项计成绩及学分;不同学科竞赛多次获奖,只以最高奖项计成绩及学分,学分不累加。
3.成绩评定不区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集体奖项全体成员均评定为同一等级成绩。
五、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程序
学院每学年受理一次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的申报工作,学科竞赛获奖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30日,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淬炼商学院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竞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生在竞赛中的表现和成绩等级,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学院审批。学院成立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指导教师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4.成绩录入。审批通过后,将按照本细则认定学分,并将结果录入学生成绩系统。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淬炼商学院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